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今后发达地区不得片面通过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特别是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挖人才。这一国家人才新政的出台,对进一步作好人才工作意义非常,既是对稳定人才队伍的保护,同时也是对我们加紧创新人才工作方式方法的重大鞭策。
说它是保护,是因为意见的相关规定集中针对近年来经济发达地区利用高薪到西部挖人,造成西部人才大量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的“孔雀东南飞”现象,在充分考虑到当前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基础上,做出了带有倾斜性、保护性意味的政策保障。意见的出台,以禁止性规定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拉平了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人才价格落差,为西部地区稳定人才队伍、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充分的缓冲空间和改进时间。
说它是鞭策,则是因为人才是地方发展的重要资源和根本动力的理念,已经成为近年来社会的广泛共识。越是经济发达地区,对此理解得就越深刻,执行得就越坚决,因此我们很难指望这样一道禁止性规定就能让经济发达地区停下发掘人才、招揽人才、吸引人才的进程。可以试想,在高薪挖人的硬手段被堵死之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必将进一步转变思路、创新手段,通过优化人才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发展环境等软手段继续吸引人才。在此情况下,指望国家不断出台类似措施,显然是不现实的!
因此,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云南等地,面对国家有利的保护性政策,此时更要快马加鞭,积极作为,在人才机制体制改革和人才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作出切实努力,取得长足进步。要充分利用好国家保护为我们提供的缓冲空间,主动向发达地区看齐、向发达地区学习,结合自身具体情况,以经济发达地区的高标准来谋划思考人才工作。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持续推出更为开放、更加灵活、更有效率的人才新政,健全完善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流动、激励、保障机制。要着力解放思想、开拓路径、补齐短板、发挥优势,在用优良的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发展环境、自然环境吸引人才上下功夫。尤其应当看到,因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我们在人才市场环境和发展环境上也许与东部有一定的差距,但在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上,我们却完全具有与东部一较高低的能力,在某些方面甚至还拥有一定优势。不断夯实发挥这些优势,就一定能为我们在全国性的人才工作舞台上取得一席之地加分添力,开创云南人才工作的崭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