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多元解纷机制”,促进商事纠纷及时、高效化解,努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官渡区法院和官渡区工商联的指导下我会成立“商会调解室”。调解结果同于法院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室旨在凝聚法院、工商联之力,为本会会员单位、在昆乡贤企业提供纠纷化解、法律法规政策的解释咨询、普法宣传等服务,切实满足商会多元化司法需求。
解调室的调解范围涉及:法院委派和其他依申请的各类民商事纠纷,包括商会会员之间的纠纷,会员企业内部的纠纷,会员与生产经营关联方之间的纠纷,会员与其他人员之间的纠纷,以及其他依申请适合调解的纠纷。
“商会调解室”的成立,标志着商会平台在服务会员等法律方面,有了更深度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充分发挥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了商会与法庭、司法的沟通、协调与配合。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建立完善了我会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的解决机制,推动商会组织优势和人民调解基础性的作用,为该商会会员提供更多可选择的纠纷解决渠道。